各院(系):
根據學校工作安排,依據我校《普通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校教字〔2017〕16号),現将本學期轉專業工作安排如下:
一、轉專業的條件和要求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轉專業:
1.第一學期學分平均績點分達2.5(保留一位小數)及其以上的;
2.高考成績不低于拟轉入專業當年相同生源最低錄取分數的;
3.因患有某種疾病或因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經校醫院複核,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我校其它專業學習的;
4.學生對拟轉入專業确有特長和濃厚興趣的(要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或經院(系)考核驗證);
5.學生确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的;
6.退役後複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休學創業複學的學生需要轉專業的,根據休學前提供的創業設計方案,創業成效顯著且創業業績與欲轉入專業相關的(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學校予以優先考慮。
(二)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考慮轉專業:
1.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由下一批次錄取專業轉入上一批次專業、由低學曆層次轉為高學曆層次的;
3.專科起點本科生源的;
4.對口、藝術、體育類生源專業申請轉入非本類生源專業的;
5.由外校轉學到我校學習的;
6.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生高考選考科目不符合拟轉入專業(類)在生源省(區、市)當年公布選考科目要求的。
7.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二、辦理程序
(一)凡有意願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可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填寫《學生轉專業審批表》(見附件,一式三份),并附與本人轉專業申請條件相一緻的證明材料,在2021年12月10日下午16時前交轉出院(系)。
轉專業是學生人生的一項重大決定,要求學生認真嚴肅對待,不能想當然,要結合自己的人生規劃、興趣特長,對拟轉入專業的課程設置、就業等情況深入了解後再慎重提出轉專業申請,以避免轉專業後出現學習困難等情況。嚴禁轉專業申請批準後反悔撤回。
(二)轉出院(系)将本院(系)拟轉出學生的《學生轉專業審批表》由院(系)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院(系)公章後,由申請轉專業學生在2021年12月17日上午10時前交拟轉入院(系)。拟轉入院(系)将同意轉入學生的《學生轉專業審批表》由院(系)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院(系)公章後,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10時前報教務處學籍管理科,過時不再受理。
要求轉出、轉入院(系)要按照我校《普通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中轉專業相關規定嚴格審核,既要考慮學生合理的利益訴求,又要考慮轉出專業和轉入專業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三)轉專業學生第一學期學分平均績點由教務科核算。
(四)教務處彙總審核,報請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在教務處網站主頁\通知公告公示後,于下學期開學第一周辦理轉專業手續并報省教育廳備案。
附件:學生轉專業審批表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