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範實驗中心管理,提高實驗中心服務水平,保障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的順利進行,特明确以下實驗中心工作制度:
(1)實驗中心實行坐班制,實驗中心專職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串崗、脫崗;
(2)實驗中心人員要搞好本實驗中心的環境衛生,做到地面、桌面、設備三清潔;
(3)寒暑假期間實行值班制,值班人員負責全面安全、保衛工作,假期值班由實驗中心主任統一安排并報動科院備案,專職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值班;
(4)因病、因事需請假者,應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并安排有關工作後方可執行,三日内由實驗中心主任批準,三日及其以上者,經實驗中心主任簽注後報動科院主管領導批準;
(5)實驗中心不得存放實驗中心人員及他人的物品;
(6) 實驗中心工作人員及其他人等不得利用實驗中心設備和材料承攬私活;
(7)非實驗中心工作人員不得擁有實驗中心鑰匙,實驗中心工作人員不得私自為他人提供實驗中心用房及設備;
(8)儀器、設備實行專人負責制,确保國家财産不流失。